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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5日发(作者:access工具)

范仲淹的为民思想及其人格精神

河南省洛阳市范仲淹研究会秘书长范章

范公思想,在中华民族文明史上是独树一帜的和自成体系的,他既有儒、释、道、墨诸

家思想的渊源,又不等同于诸家的思想,他吸收和发展了儒家的“仁者爱人”、释家的“济

生诱善”、道家的“兹、俭、不敢为天下先”和墨家的以“百姓人民之利”为利的思想,但

又批判和摒弃了儒家的“寡尤寡悔、禄在其中”、墨家的“利人以利己”、和释道两家的“出

世”、“洁身自好”等消极自私思想,从而形成了他独特的思想体系。他这个思想体系的核

心是“为民”两个字。为民和爱民是不同的,爱民可以是目的,也可以是手段,而为民则只

能是目的,其观点比爱民鲜明得多了。范公的一生是为民的一生,无论在朝廷或在地方,无

不处处事事为天下人民着想。范公之所以能受到天下人民的爱戴,历千年而不衰,其原因也

就在这里。

范公为民思想的主要内容,大致可从以下七点来讲:

(一)“活天下之命”的志愿

据沈作拈《寓简》说:范仲淹读书的第一个志愿,就是“要为宰辅,得时行道,活天下

之命”。吴曾《能改斋漫录》也说:“公少年时,曾到灵寺祈祷,求良相不得又求良医。”

良相良医之事大不相同,为何不为良相则为良医?因良相良医皆能活天下之命,其道相同,

故公为之。用公自己的话说:“能及大小生民者固为良相,在下而能及大小生民者舍夫良医

则未之有也。”两者都说明范公在青少年时,也可以说在邹平时,就立下了“活天下之命”

之志愿。从其立志来看,就很独特,封建社会几千年,大多有志之士的立志不外“治国平天

下”或“高官厚禄、荣宗耀祖”,唯有范公能鲜明地提出“活天下之命”为志.没有一点自

私意识掺杂。这是范公一生最基本的指导思想,他那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

的思想,也是在这个思想基础上,又接受了道家“不敢为天下先”的思想发展而成的。

范公之所以能在青少年时期产生“活天下之命”之志愿,是有其思想渊源和社会根源的。

第一,范公21岁至23岁时,在邹平县长白山醴泉寺读书,接受该寺和尚供养,释家的“济

生诱善”思想自然要影响到他。第二,范公生长的年代,正是天下人民经历着租税、早荒、

瘟疫三大灾害的时候,尤其地租赋税之苛重,是历史上少有的。人民在这三大灾难的折磨下,

朝不保夕,“饿莩枕路”、“病尸横野”现象屡见不鲜,这就使出身贫寒而又有志于天下的

范公产生了“活天下之命”的志愿。从当时情况来看,“活天下之命”也确实是当时国家的

当务之急,范公既看准了这个问题,又有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志愿。就成为他一生奋斗的主攻

方向,而且越发展越成熟。他初入仕在泰州,见海水汜滥,“庐舍漂流。人畜丧亡,心不自

安”,即上书转运副使张纶,提出并主持修复捍海堰。景祜元年秋,在苏州,“见河道淤寒,

积涝成灾”,又上书吕丞相说:“及观民患,不忍自安……某为民之长,岂敢沮焉”。遂“疏

五河,导积水”,为民兴利除弊。庆历三年,在《答手诏条陈十事疏》中指斥时弊是“官壅

于上,民闲于外”,提出了“养民富国”的方针,并在十条中,有九条提到“民病”、“民

贫”、“民冤”、“民苦”、“民弊”等。晚年知青州,见青民纳粮博州,往返四百余里,

民不堪运粮之苦,路死者居多。范公闻之,潸然泪下,寝食不安,经过调查和思虑,想出了

个折钱纳谷的办法,解决了青民运粮之苦。不仅作行政长官时如此,就是在挂帅打仗时,也

照样如此,有一次尹洙劝他出击西夏,他审时度势,以为不可。尹洙说:“大将应置胜负于

度外。”他说:“大军一动,万命所系,怎能置胜负于度外!”在《答元吴书》中他说:“某

今日之言,非独利于大王,盖以奉君亲之训,救生民之患,合天地之仁而已乎!”他又说:

“有生之民皆为赤子,何藩汉之限哉?何胜负之言哉?”在《耀州谢上表》中,对仁宗又说:

“朝廷欲息生民之弊,屈一介之使,重论利害,苟能听服,亦天下之幸甚也。”

(二)“政者为民而设’’的视政观

范仲淹在《政在顺民心赋》中说:“政者为民而设,民者唯政始平,违之则事悖,顺之

则教兴。布政从民者黎元克信,驱民从政者群心不徇。”中国自夏启以后四千年来,无时不

是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宾,莫非王臣”。国家是皇帝一家的国家,人民是皇帝的

奴隶,一切法度都是以皇权利益为准则的,无人敢说围家政权是为人民而设的。而范仲淹能

在家天下、终身制、专制政体的严酷统治下,大胆地且有见地的提出政者为民而设,把被封

建统治阶级颠倒了几千年的政治本义纠正过来,实在难能可贵。他的这一见解,也正符合今

天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本义,说明了范仲淹的伟大和远见卓识,也说明了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

利益才是永恒的真理。

(--)“政必顺民"的政治标准观

范公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政治好坏的标准。他在为新政改革提出的政治纲领

《答手诏条陈十事》中说:“愿陛下顺天下之心,力行此事。”又在《用天下心为心赋》中

说:“政必顺民,荡荡洽大同之化”,“礼皆从俗,熙熙无不获之人”、“审民之好恶,察

政之否臧。有疾若必为之去,有灾害必为之防。”“彼惧烦苛,我则崇简易之道;彼患穷天,

我则修富寿之方。”“不以己欲为欲,而以众心为心。”“爱将众同,乐与入共。”“通天

下之志,靡靡而风从;尽万物之情,忻忻而日用。”“何以致圣功之然哉?从民心而已矣。”

又在《政在顺民心赋》中说:“无一物不得其所,无一夫不遂其性。所以感其和气,所以为

之善政。故得上下欣合,莫闻不协之谋;遐尔悦随,每睹易从之命。”“思柔远而能迩,必

去逆而效顺。举刑罚罪,因众弃而方行;列爵养贤,由佥谐而后进。”“务材训农,皆因民

之所利;布德行惠,常舍己以从人。”“上克承于天道,下弗违于民欲。”细思古今中外,

一切动乱,无一不是违背民意而造成的。

(四)“因民之利而利之”的真理标准观

庆历四年,自春至夏不雨,灾异数见,范公上书,请为天下人民办四件好事。书中说:

“国家养民之政本尚务农,因民之利而利之。”一个“凶”字说明了一切政治行为必须是因

民众的利益而作为,不是因民众利益的则不作为。把它作为国家政治的宗旨和评断是非的标

准。这是个真理标准问题,而且也只有这一条才是真理,因为人民都是要牛活的,如果你

的理对人们不利,即是说得天花乱坠,也决不是真理。但是,中国自夏启以后四千年,都是

以皇权利益为真理标准的,很少有人敢说以人民的利益为利益,只有春秋时期的孔子、墨子.

战因时期的列子,在《论语》、《墨子》和《列子》三书里,有以民利为利的意思,但都没

有能像范仲淹那样形成一个明确而系统的思想体系,都还在其方面提出了一些与之矛盾的矛

盾点。除此,几千年的历史长河里就只有范公一人了。这个真理标准的提出,恢复了人类真

理的本来面貌。至少从理论上解决了两个问题:一是君与民的矛盾统一标准问题,在封建社

会,君与民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,君权欲膨胀,人民就愈受压迫,为君为民是不能同畜并容

的。虽然历代人民都称赞“忠君爱民”的“贤臣”。但君与民的统一观是有天壤之别的,有

为忠君而爱民的,也有为爱民而忠君的。为忠君而爱民者,爱民是手段,忠君是目的,当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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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民的利益激化时,要牺牲人民的利益,服从君的利益;为爱民而忠君者,忠君是手段、爱

民是目的,当君与民的利益激化时,要牺牲君的利益,服从民的利益。范公的以民利为利的

真理标准,肯定了后者。否定了前者,而且他自己也就是这样作的。据《范氏家乘》卷七记

载:明道二年(1033),江淮京东大早,他奏请仁宗赈灾,好久不见回音,他急了,便进宫

面谏仁宗说:“宫掖中半日不食当何如?今数路艰食,安可置而不恤?”仁宗命他赈灾,他

把饥民吃的乌昧草带回宫中,让仁宗“传示六宫贵戚,以戒侈心”。范公主持新政时,有饥

民犯高邮,知军晁中岳不但不镇剿,反以物犒之,仁宗大怒,主斩中岳,按律亦当斩,群臣

附焉。范公以为若斩中岳,必引起天下官吏剿杀饥民,故力主赦之。群臣与公争,连辅助他

一道推行新政的富弼也不理解公的意思,他说:“我们正在推行新政,重命令、不杀中岳,

怎能重命令!”公几乎是愤怒地说:“郡县兵械是以战守,遇贼不御而又赂之,此法所当诛

也。今高邮无兵与械,虽仲岳之义当勉力战守,然事有可怒……寇至无备,守臣死之,则民

尽涂炭。今吏虽不死节,而民之完者数万家,诚园家实事所存不细,乃与有备而纵贼者例行

诛罚,恐非陛下宁失不经之意。”。仁宗悟,遂赦中岳。二是否定了皇权至上,强调皇帝的

天职(常)是为天下人民谋利益的,并认为这是不可更改的客观规律(道)。他在<易义、

恒卦》中说:“天子之常也在于道,不在于权”。又在《君以民为体赋》中说:“蒸人有罪

谅责已之情深”,“大哉一人养万民”。把人民犯罪归咎于皇帝没有尽到职责,应该责备自

己,因为皇帝是担负着养育天下万民的责任的,这就把“万民臣君”的封建传统拨正为立君

为民的原意了。

(五)“士当先天下而后个人一的人生价值观

据记载:范公在南都学舍读书时,就说过“士当先天下而后个人”,出仕以后又发展成

为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的千古名言。这是个人生价值观问题,也是为实现

其“活天下之命”的志愿和“因民之利而利之”的政治准则所必须的。在范公看来,士大夫

们和皇帝,都应该先为天下人民设想,待人民都有了幸福和快乐之后,“与民|一乐,但无求

于独乐”。这是他在《上执政书》和‘今乐犹古乐赋》中说的,又据吴曾《能改斋漫录》记

载,范公青少年时曾说:“夫不能利泽生民者,非大丈夫之志也。”并把利泽生民的见解提

高到这样的高度认识说:“思天下匹夫匹妇有不被其泽者,若已推而内之沟中。”这种以天

下为己任的高度责任感,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是罕见的。而且,他一生也确实是这样做的,

入仕不久,就在《上执政书》中批评地方长官“民利不作,民害不去”。后来主持新政,“取

班簿察看,将害民贪官和不称职者一笔勾之”,富弼劝他说:“范六丈只是一笔。焉知一家

哭矣!”范公答:

“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!’’这是要求士大夫应该为民。在‘易义·革卦》

中说:“天下无道,圣人革之”、“以至仁易不仁,以有道易无道”.这是要求皇帝应该为

民。他自己不仅日夜为民操劳,而且常把个人的利益奉献给别人,“窖金捐僧”、“捐地兴

学”、“节俭济贫”、“义庄义田”等。这些大家都说过了,不再重复,还有一件“赐金分

赏”的事,也是很动人的。他在平西夏的时候,因平夏有功,仁宗奖以重金,他皆分赏给将

士。。把舍己为人、自守清贫当作最大的快乐。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,正确的人生价值观,

在当时是很可贵的,现在仍然是可贵的。

(六)“至诚”与“无畏”的道德观

为了实现“因民之利而利之”的真理,为天下人民谋利,必须有“至诚”之心,否则,

只能是句空话,所以,范公在《上张右丞书》中说:“居以正色,动惟至诚,名可巽而道不

‘富弼<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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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屈,怀可卷而节不可降。”在《上执政书》中说:“圣贤存诚,以万灵为心,以万物为体,

思与天下同其安乐。”在‘易义·乾卦》中说:“圣人之德,居乎诚而不迁。”并把“诚”

作为人的道德规范和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(天性)。同时强调了“诚”的重要性,他在《省

试自诚而明为之性赋》中说:“诚发为德,彰彼天性”、“明乃诚之表,诚乃明之先,存乎

诚而正性自立,贯乎明而盛德乃宣”。与“至诚”相应的是讲究“不欺”,据《家乘》卷七

记载:庆历六年,范公知邓州,邓州新科状元贾黯归乡,谒公请教,公日:“君不忧不贤,

惟不欺二字可终身行之。”贾黯不忘其言,每语人日:

“我得范公者,平生用之不尽也。”

“至诚”与“无畏”是分不开的,没有无私无畏的斗争精神,就做不到“至诚”。因此,

范公在“至诚”为“德”为“性”的认识基础上,又发扬了无私无畏的斗争精神,积极为民

兴利除弊而奋不顾身。景祜二年(1035),刚由贬官召回,见内侍阎文应勾结权奸“怙势作

威,倾动中外”,范公恐蹈汉唐宦官祸国殃民之覆辙,决议冒死上书弹劾。其时阎文应为幸

臣,上书不成,大有杀身之祸,故上书前,遂戒其子,并嘱以后事。幸喜仁宗纳言,贬阎文

应于岭南1。景祜三年,范公上“百官图”,揭露宰相吕夷简结党营私,被吕指控“越职言

事,荐引朋党,离间君臣”三大罪状,贬知饶州,又徙知润州。范公在《润州谢上表》中说:

“进则持坚正之方,冒雷霆而不变”,虽“无攀缘进取之阶,可无愧于天下”。又在《与胡

安定屯田书》中引《易经》之意说:“某念入朝以来,思报人主,言事太急,贬放非一,然,

仆观大过之象,患守常,经九四以阳处阴,越位救时,则王室有栋隆之吉,九三以阳处阳,

固位安时,天下有栋挠之凶。”梅尧臣因范公有景祜三贬,作I:灵鸟赋》劝公,告诉他直言

遭祸。范公亦作《灵乌赋》回答说:“宁鸣而死,不默而生。”庆历元年(1041)戍边任上,

凼西夏求和,有《答元吴书》,被宋庠弹劾为与元吴通书,“可斩”。幸有杜衍“谓公本意

忠于朝廷,招纳叛羌,不可深罪。夷简亦助衍言,孙沔又上疏为公辩,上悟,乃薄责,降官

知耀州。”2在《谢降官知耀州表》中说:“臣非不知逆龙鳞者掇齑粉之患,忤天威者负雷

霆之诛,理或当言,死无所避。”晁说之在《晁氏客话》中说,范公尝说:“公罪不可无,

私罪不可有。”

(七)崇名节尚道义的人格精神

崇尚名节,是鼓舞人们善善恶恶,从而进行社会改革,推动社会前进的精神动力,故范

公很重视名节之教。他在{:上资政晏侍郎书》中说:“圣人崇名教,而天下始劝。庄叟云:

‘为善无近名’,及道家自全之说,岂治天下之意乎?名教不崇,则为人君者谓尧舜不足慕,

桀纣不足畏;为人臣者iW/k元不足尚,四凶不足耻,天下岂复有善人乎?人不爱名,则圣人

之权去矣。”在《杭州谢上表》中,他自述说:“居常苦节,动必危言,公忠之节,绐终弗

回。”这与他的先忧后乐思想是一致的,若不重视节操,就不可能使士大夫们做到先忧后乐。

还应该说明的是,他讲究节操的目的,完全是为了天下人民利益的需要,并无一点沽名钓誉

之私。他晚年知青州时,为青民排忧解难,受到青民爱戴,要求给他画像,他不许。一天晚

上,他正在伏案阅卷,有一位名叫米方的人,在窗外趁着月光偷偷给他画了肖像,被他知道

了,他叫米方把画像交给他,他立即烧掉。可见范公名节思想的纯洁、真挚,并通过“至诚”

与“无畏”达到了内在美与外在美的统一。

比崇尚名节更高一个层次的精神境界是他的道义观。他把“活天下之命”之志愿、“政

者为民而设”的视政观、“政必顺民”的政治标准观、“因民之利而利之”的真理标准观、

“士当先天下而后个人”的人牛价值观和为实现这些志愿而需要的“至诚”、“无畏”、“崇

尚名节”的人品道德和节操,构成一个互相贯通的、多层次的、完整向^统一的思想体系,并

1见宋壬得臣《麈史·范仲淹冒死上书》。

2‘范文正公年谱》庆历元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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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它上升到理性高度,称之谓“道义”。道者,是人们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和道德行为规范,

义者,是人们应该做而必须做的“刚直方正”之事。通过这种理性认识,他相信真理是永存

的,他在《答安抚王内翰书》中自述:“如卞生献璧,不知其止,足虽可刖,而璧犹自贵。”

从而成为鼓舞他为实现“天下人民之利”而艰苦奋斗的巨大精神动力,使之舍生忘死地为“天

下人民之利”奋斗了一生。他不以富贵为乐,而以道义为乐。从政37年,被贬官降官五次,

徙职22次,终不移志,而自乐其道。富弼为他作墓志铭说:他“极意论辨,不畏权幸,不

蹙忧患,故屡亦见用,然每用必黜之,黜则忻然而去,人未见其有悔色。或唁之,公曰:‘我

道则然,苟尚未遂弃,假百用百黜而不悔’”。公在《谢转礼部侍郎表》中说:“进则尽忧

国忧民之诚,退则处乐天乐道之分。”观其所著诗赋文章,几乎篇篇不离“道义”。晚年在

杭州,有人劝他“在洛阳置第园,以为逸老之计”,他回答:“人苟有道义之乐,形骸可外。

况居室乎!”三句话概括了他为利译生民而先忧后乐,不惜牺牲自己的高尚情操和人格精神。

《宋史》本传说他:“每感激论天下事,奋不顾身,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,自仲淹倡之。”

这种精神,于百年来曾激励着无数志士仁为国为民英勇奋斗。

但是,还应该认识到社会问题的根本问题是占有权问题,占有权是个物质问题,物质是

第一性的东西,第一性的东西不解决,仅凭第二性的精神的力量是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的。

因此,范公和他以后的志士仁人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,自然也不能实现“因民之利

而利之”的真理。只有到了今天,马克思主义者按照物质第一性的原理,从占有权上去解决

社会问题,才能使社会问题逐步得到解决。马克思说:“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,不是要争取

阶级的特权和垄断权,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,并消灭任何阶级统治。”(1872年

夏<国际工人协会章程》)。这里明确提出了权利义务平等,也即在政治经济的占有权上权

利义务平等。但不是平均主义,而是各有各权,互相制约,没有特权,没有垄断权,即可平

等。这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好办法。和范仲淹提出的政权制衡物权施平理论,正相一致‘。可

见古今中外唯圣贤能同德啊!范仲淹虽然已提出了政权制衡物权施平理论,但他所处的那个

时代,是不允许他解决这个问题的,今天已到了解决的时候了,我们应该发扬范公和马克思

的精神,认真解决这个问题,使人民都能过上自由、平等、幸福的好日子。

今天有人说,封建社会的官吏即如为人民办了好事也是为了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。甚至

还有人说,办好事还不如办坏事,办好事延长了封建统治。好像古人都不是人,应该让贪官

把他们都害死光才好,只要缩短封建统治。何其忍也!若不是为了人民,不知要求缩短封建

统治是为了什么?这是不科学的,实际也是不要后人承认自己,因为后人还要比今人进步。

当然,封建社会的官吏为人民好事也有两种情况:一种是把它当作手段,其实他并不是

为了给人民办好事,说他是为了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是对的;另一种,是把它当作目的,他

是真心真意地为人民的利益设想的,说他是为了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就不对了。当然,为人

民办好事也会缓和阶级矛盾而起到巩固地主政权的作用,但他和蔓115种以办好事为手段的人的

思想体系是迥然不同的。以办好事为手段的人,归根到底是为了压迫人民,他的发展方向永

远是向着反人民的方向发展的:而为人民设想的人,归根结蒂是为了人民的利益,即如一时

还没有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办法,他会不断总结经验,终究会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

的。今天我们的共产主义理想,也有历史上包括范公在内的为民思想的渊源,不然,马克思

主义自己没有腿,不会自己跑到中国,如果我们不是这样认识问题,就是不承认历史,不承

认历史,也就不会懂得今天,更不会真正懂得今天所说的社会主义。

改造世界,首先是认识世界,范仲淹虽然局限于时代条件,未能从占有权上解决问题,

但他已为我们提出了理论指导,我们应该接过他的理论武器,继续前进!

’范仲淹‘天道益谦赋》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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‘奏乞两府兼判>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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