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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30日发(作者:java程序设计任务驱动实训教程)

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(2014年修正)

文章属性

• 【制定机关】工业和信息化部

• 【公布日期】2014.09.23

• 【文 号】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

• 【施行日期】2003.03.01

• 【效力等级】部门规章

• 【时效性】现行有效

• 【主题分类】通信业

正文

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

(2003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公布。根据2014年9月23日中华

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

定》修正)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有效利用电信网码号资源,保障公平竞争,促进电信事业的健康

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和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(以下简称码号

资源),应当遵守本办法。

本办法所称码号资源,是指由数字、符号组成的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用户编号

和网络编号。

第三条 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。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,具体

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另行制定。

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码号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。
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范围内,依照本办法的

规定,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码号资源实施管理。

第五条 国家对码号资源的使用实行审批制度。

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(以下合称“电信主管

部门”)批准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启用码号资源。

第六条 码号资源管理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统一规划,集中

管理,合理分配,有效利用。

第七条 电信主管部门管理的码号资源范围包括:

(一)固定电话网码号

1、长途区号、网号、过网号和国际来话路由码;

2、国际、国内长途字冠;

3、本地网号码中的短号码、接入码、局号等;

4、智能网业务等新业务号码。

(二)移动通信网码号

1、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网号、归属位置识别码、短号码、接入码等;

2、卫星移动通信网网号、归属位置识别码、短号码;

3、标识不同运营者的代码。

(三)数据通信网码号

1、数据网网号;

2、网内紧急业务号码、网间互通号码;

3、国际、国内呼叫前缀。

(四)信令点编码

1、国际No.7信令点编码;


本文标签: 码号 资源 号码 电信 信息化